顺风车 算不算是营运车辆

理论上不算,国家明确说明,顺风车不算营运车,但地方上会有很大一部分跳梁小丑去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会也各种理由说你违法。所以违不违法不由国家说了算,有执法人员说了算。

按照国家颁布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来看,国家是鼓励顺风车、拼车的,但是实施意见里也明确表示,需是7座以下非营运性质小客车。因此,准确来说,滴滴顺风车不算营运车辆。

但是,滴滴平台的快车、专车司机,按照新政要求,又必须是营运车辆,也正因如此,有政策规定网约车和顺风车是不能在一个平台上的,需单独设置。所以,滴滴顺风车到底是营运还是非营运车辆,这个还真不好判断。不过,同类的“来回拼车”平台上,车辆一定是非营运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只有符合上述要求的合乘行为才是顺风车,而并不是名字叫“顺风车”就符合要求。

扩展资料:

第一,顺风车也是网约车,虽然顺风车是属于非盈利,但所有司机车辆注册、运营信息都要接入交通监管部门,在交通部门网上查不到的车辆就算你是顺风车也是

第二,既然是顺风车那就是上下班顺路带一下,那就按设定好的固定往返路线,一个月修改一次路线,每天只能往返一次,滴滴平台控制好每辆顺风车接单次数和时间,超过就涉嫌非法营运

第三,快专车属于营运车辆,那快专车和顺风车就不能同时注册,不能从营运车辆摇身一变成了顺风车。

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网络约车管理办法,明确了网络约车合法地位,并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车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5月21日,交通运输部表示,顺风车和网约车是不同性质的出行,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合乘双方等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交通运输部表示,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具备两个核心要件:一是以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二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而且驾驶员提供合乘服务每车每日不超过2次。

网约车问题请联系微信:CCSK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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