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简称《网约车实施细则》)评估论证会召开,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畅所欲言,为细则修订建言献策。
目前执行的《网约车实施细则》是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将于2020年9月30日到期,其中个别条款需要根据“放管服”改革需求、上位法的修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我市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
本次会议邀请了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网约车公司、网约车司机、市民代表、临沂大学的专家学者、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媒体等二十余人参加。会上,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从细则说辞、语言表述、行业安全、规范管理以及未来规划等方面献言献策。
市公安交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代表提出,建议在细则上增加一项:网约车在等候乘客、上下乘客时,应当在道路上有序停放,不能影响道路通行。同时,司机在驾驶车辆时不得操作手机,以确保行车安全。
市消协代表认为,保证消费者安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约平台的监督管理,使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网约车的审核,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车辆、对司机审核的把关、对司机驾驶经历、有无交通事故、有无犯罪经历进行严格核查,严把人员准入关。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相关部门将进行研究,尽可能地将合理化的建议吸纳到规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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