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北京:《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 第九条拟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号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车辆排气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六条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
(二)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三)违规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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