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需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对其认定的办理不收费用。主要流程如下:
1、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注册地在安徽的平台公司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请根据《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安徽省关于实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有关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至省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省交通运输厅在收到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交换至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开展审查,各部门将依照职责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交换至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各部门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有关申请材料的要求也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通过搜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查询。具体业务咨询可联系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联系电话:0551-63627091);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865537)。
2、线下服务能力认定(合肥市为例):申请企业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后,至合肥市出租车行政主管部门(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所),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也可通过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办事大厅进行在线办理。具体业务咨询可联系合肥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65366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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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