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市民平安顺畅出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雷霆万钧之势持续开展“春雷”行动,组织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深入客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集中通行的国省道,高铁站、机场、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及周边区域,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打击客运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行动一
3月21日,市交通运输局顺德综合执法支队联合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在大良街道佛山地铁3号线大良钟楼站周边区域开展出租车(网约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共检查客运车辆15台,查获3台无证经营网约车。
联合执法人员对一台粤E蓝牌小型轿车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询问调查,驾驶员刘某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单,订单行程从顺德区大良街道某公司前往大良某警务室。
驾驶员刘某存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顺德综合执法支队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3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不一会儿,又一台粤E蓝牌小型轿车出现在执法人员眼前,驾驶员眼神飘忽、行迹可疑,执法人员果断上前依法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询问调查,驾驶员李某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单,订单行程从大良街道某银行至良勒路。
驾驶员李某存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顺德综合执法支队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3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联合执法人员对另一台粤E蓝牌小型轿车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询问调查,驾驶员杨某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单,订单行程从文秀路大良钟楼地铁站前往顺德区某医院。
驾驶员杨某存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顺德综合执法支队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上被查处的非法网约车所在的网约车平台,顺德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跟进后续调查,严厉查处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行为。
行动期间,顺德综合执法支队还联合顺德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执法机构在清晖园周边对旅游客运包车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中,顺德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发现粤W、粤H牌客运包车存在违规行为。经调查询问,上述车辆为云浮某旅行社名下包车,被云浮某公司工会租赁用于组织员工开展妇女节活动,该旅行社与公司签订旅游合同不规范,存在导游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旅行社立即整改,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该旅行社属地行业监管部门。
顺德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车辆和驾驶员证照以及包车合同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行动二
3月25日晚上19时至24时,顺德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陈村镇锦龙地铁站周边开展网约车非法营运联合错峰执法专项行动。
行动中路警配合协作,联合执法人员齐心协力,精准执法,一举查获5辆非法网约车,其中,无网约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