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友和营运车辆驾驶员举报,称一些QQ群、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布“黑车”揽客信息,从事非法营运,扰乱了道路客运市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迎接第二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的召开,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与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网络平台(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个人朋友圈、贴吧、微博等)禁止发布“黑车”揽客信息、从事非法营运。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将对各网络平台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有网络平台发布“黑车”揽客信息的情况,将对平台负责人及编辑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黑车”非法运营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
6622176(网信办)
110(公安局)
6615090(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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