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就艰难的日子里雪上加霜。
日前,北京市交通委公示了《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等三份文件,对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细化,修订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与“首违免罚”清单,新增54项轻微和初次违法免罚事项。
在这份“收尾免罚”的清单中,有多项内容都与出租车、网约车行业息息相关。其中包括,网约车平台对乘客的投诉置之不理、驾驶员未做到文明礼貌、巡游出租车司机不正确“打表”等情况,符合条件者,都可以实行“首违免罚”。不过绕路、拒载等行为依旧属于“严重违法”,最高可处以2000元罚款。
此前,《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各类违法行为都会按照社会危害性划定为A、B、C三个基础裁量档,然后按照不同的违法情节划分基础裁量阶次,按情况执行不同的处罚标准。
对于市民、乘客反映强烈的服务质量问题,划归为A档,情节严重会受到高限处罚。其中,无论是巡游出租汽车还是网约车经营者,对乘客和用户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或置之不理的,最高可处“1万元至2万元罚款,并可停业整顿3天至7天”。因管理不善,本单位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行为严重,服务质量低劣的,最高每起可处“5000元至1.5万元罚款,并可停业整顿3天至5天”。
除了服务质量问题,这次的新规对网约车司机们的文明理解、服饰整洁也有了更加细化的考核标准。其中,服饰不整洁的,最高可处“警告并处100元至500元罚款”;未做到文明礼貌,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并处100元至500元罚款”“警告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1000元至2000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前些日子冲上热搜的“异味网约车”问题也被考虑在内——巡游出租车未保持车辆整洁的,按照不同的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警告并处100至500元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网约车平台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司机们若是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按照不同的违法情节划分为“5000元至8000元罚款”“8000元至10000元罚款”“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三档处罚;网约车驾驶员未按照最佳路线行驶,最高可罚2000元。
不过,按照“免罚事项处罚清单”的规定,如果符合相关要求,则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仅给予警示告诫和指导约谈。
而所谓的“相关要求”主要包括以下6项内容: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3、承诺及时改正,对乘客和用户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处理;4、取得乘客和用户谅解;5、未引发媒体负面报道等危害后果;6、自愿作出守法诚信承诺。
表面上看,司机们似乎可以稍微宽一宽心,但仔细看下来就会发现,这实际上是对网约车司机们有了更高的要求:服饰不整洁要罚、车辆不整洁要罚、未做到文明礼貌也要罚……,虽然“首违免罚”,但处于高压工作状态下的司机们又有谁能保证,自己只会有一次疏忽呢?也难怪有司机们对此表示不满,评论道:“对不文明乘客是不是也要处罚呢?”
同时,并非所有问题都可以免罚,像服饰不整洁、服务不规范、未做到文明礼貌,未保持车辆整洁、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网约车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等小问题,符合条件当然可以免于行政处罚,只对司机进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而像绕路、拒载这样的行为则被列入了“严重违法行为”,就必须按照情节轻重予以不同标准的处罚。
司机们与其将希望放在“首违免罚”上,盼望着自己成为那个符合条件的幸运儿,还不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提升自我素质,不只是为了“免罚”,也是为了用高水平的服务换来更高的服务分、更好的口碑和更优质的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