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这两城市实现网约车和出租车“两证互通”!

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促进巡游车、融合发展,近日,郑州市交通局印发通知,对市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现“两证互认”予以明确


新申请从业人员满足准入条件且考试合格后,由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持以上任一类证件均可从事两种业态经营。


原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出驾驶员,可在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之间跨业态后上岗。


另一边,许昌市交通运输局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促进巡游车、网约车融合发展,便利驾驶员在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种业态之间的双向流动,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印发《关于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两考合一”“两证互通”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现两考合一”“两证互通”予以明确。


一是统一准入条件。


统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实现“两考合一”。


统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库,对申请人员进行“两考合一”,申请人员可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之间二选一进行考试。


三是实现“两证互通”。


新申请人员满足准入条件且通过考试后,将为驾驶员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持证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种业态;原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出租车驾驶员,可在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之间跨业态上岗。

网约车问题请联系微信:CCSK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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