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曾经作为十大新词,渗透进生活中,正式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大多数人对于网约车持包容、接纳的态度,但随着司机与乘客发生口角、甚至是发生命案的新闻被不断爆出后,网约车也一次又一次的被推向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2018年轰动全国的“空姐遇害事件”发生后,滴滴顺风车随即宣布下架,距今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如何加强对于网约车的监管,成了有关部门以及广大群众所关注的重点。
8月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吹风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蔡团结针对“网约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发表了讲话。
蔡团结表示,交通运输新业态近几年发展迅速,每天网约车的订单量是2000万单,解决近3000万人的出行,为百姓出行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交通运输新业态的规范发展,蔡团结提出以下几点重要方面。
第一,新业态需要量身定制监管方式,不能按照传统的方式来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乘客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发展、包容审慎”的发展原则,结合平台经济“一点接入,全网运行”的特点,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监管制度,促进和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健康发展。
第二,进一步优化网约车准入条件。交通运输部将指导督促各地方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落实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严守行业安全稳定的底线。力图营造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三,加强多部门协同监管,发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实现数字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坚决打击非法营运,保障百姓出行安全、便捷。
第四,健全新业态的信用体系,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信用体系。强化信用管理,推进信用记录的共享应用,通过信用体系规范平台经济经营者和参与者的行为,努力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2016年7月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个重要部门已经陆续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以及《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多项政策法规。
截至目前,全国已在29个省市自治区发布了指导意见,覆盖200余个城市。共有80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获得经营许可,各地累计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34万多本、车辆运输证20万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