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开始申请成为(顺风车)车主到出事等他们(哈啰出行)解决,他们都说不需要运营许可证,但却被当地运管所认定为黑车非法运营。”扣车、罚款之后,哈啰专员以“违规订单”为由,拒绝承担顺风车主运先生的赔偿要求,类似事件在黑猫投诉平台已发布不止一起。
平台告知顺风车无需运营许可证 车主屡遭有关部门处罚
6月17日,刚刚注册认证成为哈啰顺风车主不久的运先生在嘉峪关机场邀请乘客下单,被机场出租车举报到当地运管所,运管所工作人员查看运先生订单后表示“哈啰出行顺风车在当地没有运营许可证,属于非法运营的黑车”。随后几天时间里,运先生车辆被扣,并被处以了5000元罚款。
根据运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注册成为哈啰顺风车主之前,他曾反复向客服方面确认其车辆是否需要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证,哈啰客服表示“不需要运营许可证,哈啰在很多城市有备案,只要当前城市开通了哈啰顺风车就可以成为车主或乘客。”并强调,“合乘出行作为民事行为,不属于经营性客运活动,不存在非法营运的情况。如果遇到交通执法部门正常执法应积极配合。”
事实上,哈啰顺风车主被有关部门判定为非法运营的案例已发生多起。一位来自合肥的哈啰顺风车主也因上述原因于今年6月末被当地运管处罚款1万元,向哈啰出行方面寻求赔偿未果,也并未得到相应解释。
“哈啰顺风车客服此前表示他们在很多城市有备案,但出事当天他们并不向我提供凭证,让平台联系下我所在当地运管所也被告知没有权限。”现实情况是平台承诺和实际执法情况相矛盾,但非法运营的责任目前却仅由顺风车主运先生一人承担。
哈啰客服、专员说法前后矛盾 “订单违规”成拒赔理由(车主最终为罚款买单)
运先生多次联系哈啰出行官方寻求赔偿,最终被哈啰专员告知其顺风车订单属违规,平台不对违规订单进行赔偿。
“哈啰顺风车可以邀请乘客下单,一种是通过分享链接邀请,一种是直接面对面邀请顺路的人(包括认识的人)在顺风车下单。我跟哈啰客服反复确认邀请”“顺路乘客”不算违规,如今出现扣车罚款问题,对接的哈啰专员却坚持邀请“顺路乘客”是违规订单。”运先生对财经网表示,“此前反复确认邀请乘客并不违规的哈啰客服已经改口,表示以上级专员处理结果为准。”
据悉,运先生与哈啰方面的最终沟通结果为,官方核查后如果哈啰客服此前对车主作出了错误的承诺,平台将处罚涉事相关客服,但运先生仍属于“订单违规”,且不会对运管所的罚款进行赔偿。
顺风车是否需要办理相关运营许可证?
财经网查阅相关政策了解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快车、专车等网约车的营运性质;对于顺风车,该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即目前顺风车因属于“私人合乘”性质的共享经济模式,并未被交通运输部等指导意见中纳入网约车范畴。
但另一方面,具体到不同城市、地区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在部分已经对顺风车出台明确规定的城市中,顺风车活动属合法,不需要具备相关运营证明,例如此前出台的《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均认为,顺风车不以盈利为目的,非运营行为,无需办理相关车辆营运证等。但在目前尚未出台相关规定的城市中,顺风车界定模糊,存在被认定为非法运营的风险。
这意味着上文中哈啰顺风车平台的“顺风车主不需要运营许可证”官方指导意见存在“风险”,同时针对运女士等此类车主遭遇的处罚情况缺乏明确的应对处理措施。另一方面,官方客服承诺后期却不予认可,车主被罚并未得到明确解释,平台此类事件处理态度及做法是否合适也需画上问号。
财经网就上述情况联系了哈啰出行方面相关负责人,对其在甘肃嘉峪关地区的备案情况、顺风车运营被认定违法运营情况,以及运先生的索赔需求进行了询问,哈啰方面回应表示, 顺风车和网约车是不同性质的出行方式,顺风车不属于道路经营性客运活动,不需要申请特定牌照。 对于已经明确出台顺风车业务相关政策的城市,哈啰出行会严格按照各地已出台的顺风车管理办法,在满足当地政府合规需求的基础上开展业务。